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歪酷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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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豆 @ 2007-02-07 11:57

长久以来,都闷着头忙忙碌碌,以自我为中心,今日拨云见日,新的开始!!


 
皮豆 @ 2005-07-27 14:01

原文链接:http://blog.sociology.org.cn/penglv/articles/267.html


                                            他们不再是孩子    
                                                     ——关于中国城市“新失业群体”现状的一份社会学报告*

吕鹏**

内容提要:“新失业群体”是中国城市中新出现的一批处于失业状态的学历较低的年轻人,他们与父母辈的“老失业群体”不同,没有国有或集体企业工作经历,国家对他们采取的亦是一套完全不同的制度设计。在本研究中,我们试图对他们的就业失业以及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做一个框架性的描述,并揭示造成他们处于今日之状态的社会结构性因素以及他们自身对这些因素进行感知和体验,并把它们内化为自身行动“惯习”的过程。在中国失业人口结构将发生重要变化的前夜,梳理和反思国家对他们的制度设计以及这套制度的实际运行后我们发现,他们从学校到市场的人生经历亦是一个“制度抽离”的过程,他们不得不面对一个其他失业群体不曾面对的“制度真空”的环境,以零碎的个体形式迎接生存挑战的他们无疑需要更多重视和关怀。由此,本文强调一种“面向下一代”的发展战略和就业方针,以应对这一未来中国最严峻的挑战之一。

关键词:新失业群体  生命历程  制度抽离  底层研究



近些年来关于下岗失业问题的研究中形成的一个思维定势是,人们所说的失业下岗往往针对的仅是国有企业的失业下岗人员,顶多将原来集体企业的失业下岗人员包括进去。但事实上,在我们的社会中,还存在另外一个数目庞大的失业群体,这个群体至今很少受到人们的关注,他们就是在本文中我们称之为“新失业群体”的这么一批人。对于他们,我们既缺少一个经验层面上的全面描述,更没有在政策层面上对他们进行充分的讨论,至于理论层面的梳理,就更是凤毛麟角了。本研究试图为改变这一现状做一个初步的尝试,不过首先,我们必须交代一下我们所使用的概念及意义。

一、“新失业群体”研究:概念与意义

作为一个便于操作的工作定义,本研究中所说的“新失业群体”,指的是那些在调查期内,初中、高中甚至更低学历毕业或肄业后处于失业状态的没有国有或集体企业工作经历的拥有城镇户籍的年轻人。这一概念本身,有两个显在的关键词。一是“新”,二是“失业”。“新”有两个内在的规定性,首先从年龄的角度出发,指的是“年轻”的意思;其次从“经历”的角度出发,把国有或集体企业工作经历排除在外,以与那些由国有或集体企业失业下岗人员构成的“老失业群体”相区别。本文中所定义的失业,指的是在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的人,在调查期内不能通过合法劳动以获得相应收入的状态;出于实际操作的需要,我们假定,只要在调查期内,处于这种状态的人,而不论其以前或今后是否能够摆脱这一状态,都被我们归入这一范畴。

虽然依据现有的资料我们得不到关于这个群体总体规模的精确数据,但至少可以得出两个基本判断:一,在一些地方,“新失业群体”的绝对人数已经超过了国有或集体企业失业下岗人员的人数,而且这个数字还在不断增长之中。以长春市为例,2004年6月的统计数字中,该市9个区已有3个区“城镇新成长劳动力”的人数超过“就业转失业人员”,而其他6个区中两者的差距也在逐年缩小;另有数据显示,2001年我国新增劳动年龄人口1100万人,实际新增劳动力800万人;2002年我国新增劳动年龄人口1400万人,实际新增劳动力1000万人。在这些新增的劳动力中,实现就业的比率只有40-50%之间,这就意味着有相当一部分人要处于“待业状态”,加入到这个“新失业群体”中去。这也就意味着,二,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个群体将会成为我国失业群体的主要组成部分,但现在无论是政府还是社会,对他们的关注程度显然还不够。

必须说明的是,“新失业群体”是一个我们自己“创造”出来的概念,因为我们还不能找到一个业已存在的官方概念或学术术语与我们对“新失业群体”的界定完全吻合。当然,这一概念与当下官方话语系统中的若干概念之间存在着微妙的关系,其中最为接近的是“新生劳动力”和“城镇新成长劳动力”。但是,不仅后两个概念本身各不相同,且它们与“新失业群体”也并不完全相同。我们所界定的“新失业群体”应该是“城镇新成长劳动力”这一概念的子集,或者换句话说,在宽泛的意义上,他们是“城镇新成长劳动力”中的失业人群。[①]

什么是“新生劳动力”?虽然我们至今也没有发现关于这一概念的官方界定,但可以得出两个基本判断:一是这一概念主要是从年龄和就业经历这两个角度提出的,亦即必须同时满足年轻(至于这个年龄段的官方规定究竟是多少,我们不得而知)和没有国有或集体企业工作经历这两个条件,而不管这个劳动力本身就业与否。这一点从国家对“失业人员”的界定中也可以看出来:“失业人员”包括就业转失业的人员和新生劳动力中未实现就业的人员——这从一个侧面证明了:①“新生劳动力”这个概念本身是没有对就业状态的内在规定的,而“新失业群体”则包含有这一劳动者处于失业状态的内在规定;②不管劳动者年龄有多小,如果他有国有或集体企业工作经历后沦为失业,同样应该归属于“就业转失业人员”的范畴而不是“新生劳动力”(官方用“下岗失业青年”这样一个概念来指称他们)。二是在官方的话语里,“新生劳动力”在很多场合被化约为初、高中毕业后未能继续升学的年轻人。具体地说,它包括两部分人,一是城镇未能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二是农村未能继续升学并准备从事非农产业工作或进城务工的初、高中毕业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2002,页404)。而在“新生劳动力”这一概念的基础上再加上一个户籍的限制,就构成了“城镇新成长劳动力”这一概念,同理,它在很多场合被化约为城镇未能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就业与否同样没有限定)。在官方的话语中,下岗失业人员、城镇新成长劳动力、农村富余劳动力三者的集合,构成了当前我国城市劳动力的总体——农村富余劳动力中的年轻人(如青年民工)和“城镇新成长劳动力”一起构成了“新生劳动力”这一概念的外延。

至此,我们在界定“新失业群体”时之所以把“没有国有或集体企业工作经历”这一点作为重要的一个限定的缘由和逻辑也就十分清楚了:在国家的正式制度中,是否拥有国有或集体企业工作经历乃是某一个人能否享受到现有针对下岗失业人员的社会保障政策的一条非常重要的分界线;而本研究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目的,就是要使人们把目光投向这些没有国有或集体企业工作经历的“新失业群体”的身上,去关注这样的一个差异对他们所造成的影响及对未来中国社会发展可能造成的后果。我们并不否认这样做带有非常强烈的政策取向,甚至可以说,本研究最终所遵循的,亦是一条“从制度到制度”的路径,即先由社会保障制度的规定本身引出我们的问题和研究对象,中间会跳出制度规定本身的束缚,去揭示研究对象的实际生活状况和内心世界,但最后仍会回到社会保障制度本身,讨论国家之所以如此这般规定的逻辑及可能出现的问题,并提出政策层面上的建议。

二、“新失业群体”生成的社会背景:一个随年龄变化的连续谱系

虽然“新失业群体”的年龄构成是一个跨度很大的存在,但他们同时也构成了一个“渐变”的谱系:谱系的一端是很快会步入30岁的“准中年人”,他们已经在社会上摸爬滚打了多年,谱系的另一端是刚刚步入合法劳动年龄、十六七岁的青年,——这既为我们提供了一个观察并从中透视中国社会变迁的自然的实验场,同时也使我们能够在一种历时性的对比中洞察近三十年来中国社会结构变迁中的变化是如何在不同年龄段的年轻人身上打下了不同的烙印的。我们可以得出三点基本结论:

(一)、构成今日“新失业群体”之主体的这批人,自出生以来所面对的是一个市场化程度不断加深的转型社会,或者换句话说,“以市场为取向的全面改革”构成了他们最为重要的一个共同生活背景。如果把他们的父母称之为“文革的孩子们”的话(周雪光、侯立仁,2003),那么,他们则可以被称为“文革后的孩子们”。虽然所谓“渐进式改革”是这场变革的主要特点,但其中部分改革所引发的社会震荡亦不容小觑。一个市场逻辑不断强化的社会带给他们的除了经济领域内的明显变化外,还带来了教育、社会福利等诸多领域在政策逻辑上的重大变革。

这些变革通过两个渠道对“新失业群体”产生影响,一是直接作用于“新失业群体”本身,比如他们被抛向市场,丧失制度性的社会福利等,这些我们将在后文论述;二是通过对“新失业群体”父母的影响对他们产生间接作用。这里想强调的是,除了考察各个不同的改革措施对今日之“新失业群体”在成长过程的各个不同时机的影响之外,还非常有必要同时考察一下各个措施对他们父母的生命历程的影响,因为后者对“新失业群体”所引发的影响可能更为直接和深远。在“新失业群体”处于青春期或幼儿期,他们的父母处于三、四十来岁,正是家里的“顶梁柱”的时候,一场“打破铁饭碗”的下岗运动正开始席卷全国,几乎与此同时,“教育产业化”的口号破土而出。必须指出,无论对那些孩子还是他们的父母来说,家庭失去主要经济来源都是异常严重的变故,而其他政策的逻辑(如教育)在同一时间内的市场化,只能是“雪上加霜”——这种“多米诺骨牌效应”无论对成人还是孩子来说都是灾难性的。由此引发的最为严重的后果是,家庭陷入贫困或解体,孩子辍学或提前工作。在我们所调查到的今日成为“新失业群体”的这批人中,这样的情况不胜枚举:

“老窦,下岗后卖苦力为生,妻子原是小学教师,后来看到工厂效益好,就去了工厂,但是没想到后来厂子黄了,就失业了,现在别人家做保姆,一周才能回家一次。老窦很少说话,眼神也不灵活,邻居们说‘他啊,都累傻了’。老窦的儿子窦健,1989年出生,在上小学的时候学校给减免一些学费,勉强读完,初中在铁路中学读书,初一的第一个学期上完就再也上不起了,孩子辍学在家,玩,看电视,由于母亲不在家,孩子也没有人管。问起窦健每天的生活,老窦说‘早上八九点起床,吃晚饭出去玩,就在大山上玩(其实就是一个垃圾山,也是附近民工的自留地),家里没吃的,吃不起,就捡点菜叶子,偷人家种的茄子生吃,要不就偷点玉米烧着吃。’”

上面举的是最为普遍的一种情况:家庭经济受损对正处于关键成长阶段的孩子的影响(埃尔德,2002)。其实,其他社会事件或运动对某些个人的影响亦不能低估,这也成为我们在考察某一具体的个案时必须首先自觉意识到的。例如,各式各样的“严打”和“扫黑”对某些人来说就是非常重要的生命事件,甚至“非典”也成为某些个案生意失败、失业在家的意外因素。所有的这些意在强调,虽然导致每个个案今日处于失业状态的原因各不相同,甚至非常偶然和个人化,但都可以在社会的大环境中找到不同程度的解释变量。

(二)、构成今日“新失业群体”之主体的这批人,业已形成了一套完全不同于其父母以及兄长的“亚文化”,甚至可以说,他们的文化价值观发生了颠覆性变革,我们可以把他们称之为“生于80年代的孩子们”(70年代末出生的孩子给自己的一个称谓是“少年留在80年代的70年代人”)。诚如一篇语言虽尖刻但视角绝对犀利的文章所指出的那样,他们“拒绝长大并总觉得缺钱”:

“有人说:‘没有知识就要有常识;没有常识就要多看电视。’生于80年代的一代人,伴随着电视机而长大,他们既不考虑知识,也不在乎常识。独生子女政策的推行,更是为他们确保了富足的成长环境,改变了传统家庭‘儿女多饭盆少’的局面。‘兄弟姐妹’这四个字从此仅仅成了字典上的词汇;‘孔融让梨’的情感让人再也难以切肤体会。

“生于80年代的一代人有着看似特立独行的品格。他们选择职业、结交朋友都凭着个人的喜好,并且在心底里为这种独特而自豪。事实上,就业与交友都是非此即彼的选择,很难说这种画地为牢式的‘独自选择’有什么可自豪的独特之处。在他们看来,权威和领袖都与己无关;传统和稳定是可笑的‘老土’观念。于是,他们追求‘理想’——一种发端于物质世界的‘理想’。

“成长太痛苦了,蜡笔小新是他们面对环境永远的生存方式;幼稚太艰难了,网络和电视是不可放弃的信息交流的源泉。于是一切的时尚杂志与电视频道为他们营造起了一个一个的既能实现超凡脱俗的人格镜像,又能保持时尚品味与格调的梦境……他们掉进自足的温柔陷阱,一边还迷离地目视着其他代人的世界,高喊着:‘真讨厌!我的感觉好极了。’”(韩少华,2001)

虽然上述的情况并非“新失业群体”所独有,而是很多生于80年代的孩子们所共同具有的文化特征,但这些特征在“新失业群体”的身上,尤其是他们的婚姻观念、性观念、职业观念、休闲观念上表现得更为明显

(三)、构成今日“新失业群体”之主体的,绝大部分是“独生子女”,这不仅意味着他们的童年可能是“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小太阳”,而且意味着今天及今后他们要面对的是一个非常特殊的家庭环境。其中有两点需要特别予以重视。

1、“小太阳”的地位虽然给他们的童年带来了许多得天独厚的条件,但是父母的一味娇惯在孩子步入劳动年龄后所带来的负面效应也不容低估。比较典型的一种情况是,许多人在工作中缺乏基本的劳动技能、经验以及吃苦耐劳的精神:

“去年底,我在x花园当保安,干了四天就没干了。每个班6个小时,冬天太冷了,受不了。12月我在浴池干了半个月,不好干,无论是环境还是氛围都不适应,强挺了半个月,连工资都没拿,我就没干了。紧接着别人介绍我去一个超市卖肉。第一天卖肉吧,一个老太太要绞陷,绞陷要剁皮,我不知道,就把皮一起给绞了,后来老太太找事,吵吵起来。事情过去了之后,师傅倒也没说我什么,但怎么着事情也是因我而起的,心里也不舒服。后来的几天我本来以为自己能熟练,结果接二连三的出岔子,不会割,不会卖,始终学不好,后来就不卖了。后来我亲戚给我找了一份工作,就是在药店当库管员。每个月能有900多。干了两个半月。不过当库管员责任太大,公司总出岔子,担不了这个责任,好多老的库管员都不干了,我也就不干了。再加上在那里搬货实在太累了,累的手都抬不起来,累都没什么,就是责任担不起。我什么都干够了,我好像做什么都不合适,不干了之后就一直在家待到现在。”

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情况,除了技能培训不够等因素外,其童年时的经历是非常重要的一个原因,这一点,在他母亲的表述中表现得更为直接:

“这孩子不咋做家务,小时候不让他做,都挺大了,西瓜籽都不会吐。瓜子也不会嗑,都是大人嗑好了给他。饭也不会做,袜子都不会洗,从小什么都没让他做过。总之别人干得下来(的事),他就干不下来。”

必须引起注意的是,这很可能成为诱导青少年犯罪的一个重要因素。吉林省女子监狱社教科科长对年轻女犯犯罪原因的分析就从一个侧面印证了我们的这一观点:

“现在的(年轻人)都是娇生惯养出来的,都是父母供着的,想要什么想穿什么,说一句,父母就递到手上了。等到有一天父母供不上了,拿不出钱了,自己啥也不会呀,不知道从哪里拿钱,那怎么办?年轻人聚在一起,也成天寻思这些,没有钱怎么办?年轻人聚在一起,血气方刚,就干点什么偷啊,抢啊的。就这么走上犯罪的路。你说她们本质有多坏吧,也不是。都是不知道该怎么正当的赚钱,再加上以前不好好念书,不知道该怎么办,就走上了这条道路。她们的通病都是拈轻怕重,懒。让她干这个不干,那个也不干。我们也是要改变她们那种懒的毛病。不过有些人也改不过来。进来的时候啥都不会,出去的时候还是啥都不会。她还是不知道通过自己的劳动来赚钱,出去以后还是重操旧业。”

需要说明的是,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对“独生子女”存有任何偏见。事实上,独生子女与非独生子女在社会化发展上不存在显著差别(但“懒惰”是独生子女青少年在性格及行为特征方面明显不及非独生子女的弱点),被目前一些研究所描绘的众多“属于独生子女的”特征、现象和问题,实际上是80年代改革开放以来与中国社会巨大变革一起成长的新一代城市青少年的整体特征、普遍现象和共同问题(风笑天,2000)。这也正是我们要花这么多笔墨在这一章里讨论一个“与他们共同成长的中国社会”的演变历程的原因所在。

2、一般认为,独生子女成家立业后将要面对的是一个“421”的家庭结构,即两个年轻夫妻要承担四个老人的养老,同时还需要养育至少一个子女。但在我们的调查中发现,具体到“新失业群体”,这样的情况似乎并不多见。更为常见的几种情况是:⑴子女需要依靠父母的收入生活,他们在大多数情况下会选择住在父母的房子里,这种现象被称之为“啃老”;⑵不依靠父母收入生活的,在大多数情况下会选择和父母分居,自己出去与异性或同性合租;⑶很多进入结婚年龄甚至晚婚年龄的青年会选择同居或不同居的性伴侣,但并不选择婚姻和子女。我们将在后面涉及“新失业群体”本人对他们之所以如此的自我解释,在这里,针对第一种情况,需要指出的是,“啃老”现象在父母退休,子女处于中年阶段的家庭中更为常见,对于我们所调查的“新失业群体”中大多数人来说,他们的父母还没有达到可以领取退休金这样一个年龄段,更常见的一种情况是,父母在为生计而奔波操劳(他们事实上就是所谓的“4050群体”),孩子在工作上却“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并向家长索要“零花钱”。从这里我们除了可以看到两代人不同的生命历程在这样一个转型社会中发生了怎样的一个戏剧性的“错位”之外,还可以联想到一个问题,在这些父母步入老年,没有退休金的情况下,他们的家庭会朝什么方向发展?他们的孩子——也就是“新失业群体”们——会“回过头来”承担养老的义务吗?

至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新失业群体”是中国社会转型过程中出现的独特群体。他们与1980年代初所出现的“待业青年”现象的相同点,仅仅限于出现了一大批处于失业状态的年轻人这一表面现象上。因为今天我们所讨论的“新失业群体”与当初的“待业青年”已经不是一类的群体,因为“新失业群体”与当初的“待业青年”的家庭环境已经发生根本变化,更重要的是因为我们这个社会业已发生的重大变迁,使得我们已不能再采用当时的办法来解决青年人的失业问题。这些都成为我们在文章的最后一部分将要探讨的制度设计的重要背景。



三、“新失业群体”的“工作生活”:自身的体验和观察者的解释

上一部分的分析提示我们,近三十年来经济、文化和家庭领域的重大变革,塑造了一个与过去的“失业青年”或“社会闲散人员”有着完全不同的行动逻辑的“新失业群体”。我们可以把这些变革看作他们今日处于失业状态的社会结构性因素,这些因素与他们生命周期中的各个不同重要时机(timing)相关联,从而构成了影响他们整个生命历程的重大事件或社会背景。然而,真正要使这些社会结构性因素发挥作用,还必须有一个“新失业群体”自身对这些因素进行感知和体验,并把它们内化为自身行动的“惯习”的复杂过程。所以下面我们就需要直面他们的内心世界,考察上述的结构性是怎样显现在个人的感知之中的。我们粗略地将他们的日常生活划分为“工作生活”和“非工作生活”两类,前者关涉的是与工作、就业、失业、收入有关的部分,后者则关注除此之外的其他领域。

在想象中,对“新失业群体”而言,“失业”似乎应是他们一个最为重要的共同“经历”或“体验”。然而在实际调查中我们却发现,与他们的父母辈的“老失业群体”能够滔滔不绝地讲述自己在工厂或单位的工作经历及情绪激动地描述自己下岗失业后的心路历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除非反复追问,“新失业群体”中的大多数被访者对他们的求职或工作经历的回忆要么轻描淡写,要么认为并无任何刻骨铭心之处可言,甚至“失业”一词用在他们身上他们都会觉得并不合适(“我都没有就业过,我失什么业啊?”)。之所以这样,除了他们对就业失业的理解与我们的定义有所不同、年纪尚轻阅历有限等因素之外,最重要的一个原因就在于他们的“工作生活”有着与“老失业群体”完全不同的特征。其中有两点尤其重要:

(一)、就业与失业之间的转换频繁而又脆弱——“准失业”状态

我们所接触到的很多“新失业群体”,尽管在调查期内处于失业状态,但这并不意味着他在此之前没有工作[②],更不意味着他今后也将处于这一状态,对他们而言,“今天工作,明天失业,后天又工作了”这一表述可能最为贴切地描绘出了他们的“劳动状态”:

“初中毕业以后有三年时间吧,断断续续的打零工。在深圳待了一年,在朋友的一个旅店里当领班,后来那饭店兑出去了,我喜欢深圳但是能力又不行,在那地方挣700跟在家是一样的,在外面还操心,就回来了。待了一段时间,就去我姨那学车,学了一个多月,能上道了,考了票子。后来给人家开车拉液化气罐,后来不干了,太累。后来待着,然后又换……反正这个刚有点眉目就不干了,干腻了,就换下一个。这样换来换去有六、七个吧。”

过去我们描绘某个个体的劳动状态时,要么是失业,要么是就业,但通过对“新失业群体”的研究我们发现,在就业与失业的“二分法”之外,可能还存在着另一种我们在这里命名为“准失业”的状态。“准失业”意在强调被访者在就业失业转换上的频繁脆弱以及由此造成的其本人对自身劳动状态的模糊认知(例如一个被访者不知道自己究竟属于失业还是就业)。这是一个值得继续挖掘的新领域。

对“新失业群体”而言,他们之所以会轻易地放弃一份工作的最重要的主观原因在于他们认为自己所从事的工作“不挣钱”,而他们之所以能这样的客观条件之一在于他们一般从事的工作进入和退出的“门槛”比较低。以长春为例,大多数被访者的月收入是300—400元,而他们对自己的收入的期待一般是每月1000—2000元,这样才够花销,否则觉得“缺钱”。

“我是初中毕业,毕业以后在饭店打过工,但是不太好干,一个是饭店人杂,再一个就是万一赶上顾客脾气不好,还得看人家脸色,我就不干了。后来到一家私人的卫生纸厂子干活,一共也就20多人,也没签合同,当初说能挣多一点,到时候就变样了,找各种借口就不给开那么多。但是,咱们打工不就是为了挣钱嘛,一个月三百块钱太少了,就不干了呗。”

其实,在一部分“新失业群体”的内心世界中,出去找份工作,更多的可能不是出于“养家糊口”这样的生存目的,而是出于舆论的压力,或者仅仅是为了摆脱无聊的生活,或者兼而有之——否则的话,我们很难想象一个为了生存的人会那么轻易地放弃工作的机会——一旦工作出现不如意的时候,年轻人独特的个性,亦使得他们不能够“忍受”工作场所中的挫折和摩擦:就很容易地会选择放弃:

“我不喜欢工作。因为工作挣得太少。要是干我也自己干,我不给别人打工,现在在外边给人打工挺不容易的,人家一不高兴还得说你,一个月就一千块钱,我觉得为了这一千块钱不值得这样。我以前也干过,我在黑水路、南湖那边干过床子,卖点女孩用的东西,头卡什么的,一天最多能挣50元。后来不干了,太累。我就这么在家待着有一年多了。”

而对他们而言,失业期间的生活似乎可以用“闲适”来形容,年轻是他们最大的“资本”,以至于他们可以这样的消磨自己的青春年华:

“昨天9点起床,吃饭。然后看电视,看的体育频道,看了一场球赛。这不就中午了吗?中午吃晚饭,再看看电视,看看电视剧,胡乱看看。下午2:00—3:00去大坝溜达溜达,看看那里的老头老太太放风筝,挺有意思的。3点回来了就看看电视,看看体育节目,综艺节目。就到晚上该吃饭了。吃晚饭看看电视,到了9点就睡觉了。每天都差不多。”

这样,“新失业群体”与“老失业群体”对待“失业”之所以会有两种完全不同的反应的原因也应该非常清楚了。对“老失业群体”而言,工作与下岗失业是两个有着巨大反差的不同体验,这种反差不仅是经济上的受损,更是一种尊严感的丧失,在“诉苦”文化的影响下,他们更善于表达诸如“自己损失了什么”这样的话题,[③]而“新失业群体”并没有这样的体验,对他们而言,一方面,就业与失业之间的转换实在是太频繁了,再加之他们还没有真正体会到生活的压力或者说工作的目的不是为了生存,所以对“失业”的心态比较平和;另一方面,他们对工作的理解和认识较之他们的父母已经发生了很大的转变,他们不仅能够接受临时性的劳动关系,而且自身对一份工作的期许也比较灵活:

“现在的我们,和父母那一辈绝对是不一样了。谁找工作还指望能在那个单位干一辈子啊?大家都是看如果能有更好的,就换呗!除非是你太热爱这个工作了,愿意干一辈子。”

(二)、尽管处于失业状态,但并不意味着他们没有收入。“新失业群体”中最“老实本分”的“好孩子”的典型类型是:他或她“待在家里”,日出游戏,日落归家,除非需要特别的消费,他们的每日花销并不多。父母是他们最主要的收入来源。

但是,那些不再和父母居住在一起的“新失业群体”们(比如出去租房子同居的),他们的收入从何而来?诸如房租、伙食、水电这样的日常生活必须支出他们是如何应对的?

首先,不否认会有这样的现象存在:虽然不和父母一起居住,但仍然向父母索要“零花钱”,“逃离”原有家庭的原因仅仅在于“图热闹”、“省心烦”、“混社会”或者“求刺激”。一个被访者这样解释租他家房子的两对同居青年,这两对青年共同生活在一个屋子里:

“他们都是和我一起长大的,因为热闹就搬到这里来了,因为他们都有女朋友了嘛,跟父母住家里也不方便,舌头哪有不碰牙的,所以就住我这了。我也就是象征性的收点房租而已,平时我们总在一起的。”

但是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是这样,对他们来说,父母已经无力支付他们长期的索要和逐渐增加的消费。对大部分“新失业群体”而言,我们也基本上可以排除他们通过以前的工作而存有积蓄的可能:

“(工作的时候)每个月一千多元够花吗?”

“这玩意没啥够的,一千不够,一万也不够哇。”女友接过话茬说:“还不好意思说呢,平时打麻将输点,自己再买点衣服裤子啥的,都花了。”

于是,一种“依附”关系进入我们的视野。这种关系的典型表现就是“全职同居女友”或“全职老婆”:

“我结婚两年了,老公是个出租车司机。工资不稳定,有时候一千,有时候不到,说不准。我现在没有收入,主要就是靠他。我们挣的钱也不攒,都花了!挣的多多花,挣的少少花……平时,白天他下班回来我就跟他在家待着,他挣钱都交给我,我管柴米油盐什么的……我就想做全职太太!也没想过生孩子的事。”

由此引发的一个新问题是,这些“全职同居女友”或“全职老婆”[④]的“另一半”如果恰恰也是“新失业群体”,他又是从哪里获得收入的呢?一个合理的解释是,“同居和逍遥不可兼得”,他的“失业”只能被视为一种短暂的休息或者奔向下一份工作的过渡。除了合法的工作之外,“涉黑”或者“涉灰”成为一些人的主要收入来源:

“你没有收入,怎么生活?”

“哎,我说没有收入,不是说一分钱没有,要是那样,天天喝西北风啊。只是不稳定罢了。今天这挣点,明天那挣点。有时候一个月没收入,有时候一下能挣2000多,那就出去潇洒一下。比如说昨天上午,我就替我老大的老婆给检察院送去了10万,看看能不能再少整几年。那我能不从中得点吗?明天我还得去趟哈尔滨,替哥们‘摆事’。砍人也能挣钱,只是长春的价位太低,不如北京。哎,对了,你以后要是想砍谁,就来找我,你出钱,要砍谁,砍到什么程度,或者是只摆摆队型,吓唬吓唬他,都给你弄得服服帖帖的。”

甚至还可以更玄:

“我们的适应能力特别强,你随便把我扔在哪,我都能生活下去。就比如现在,我们同时出去,10分钟后回来,我就能拿一、两千回来,你却两手空空。我不偷不抢,这就是能力。”

可惜的是,我们实在是没有足够的想象力来重构他们在社会的缝隙中抠钱的详细过程。不过至此我们可以总结出“新失业群体”在失业时获得收入的三种类型——尽管是一种不完全的归纳——“啃老”、“依附”或“半依附”、“黑色”或“灰色”收入。但是,他们的消费水平和这些收入类型之间并没有直接的对应关系,而是与他们的收入水平和消费心理密切相关:“啃老”的人可能只能维持简单消费,也有可能过得很“浪费”;“全职女友”一方面会为柴米油盐犯愁,一方面可能也不排斥适当的奢侈;“黑色”或“灰色”收入的人的消费则和他们的收入一样是个“黑箱”。我们现在还无法在收入和消费之间做一个列联表的分析,不过有一点是可以确认的:作为年轻人,他们基本上是没有储蓄的一代。收入的绝大部分都被用于消费(生存或生活),这对未来的社会保障来说无疑是一个危险的信号。

最后,关于“新失业群体”的工作生活,我们形成的一个预测性判断是,如果说造成某个具体的个人处于失业状态的原因目前还可以更多的从“个体主观性因素”中去进行归因的话,那么随着他们步入中年,造成他们失业的结构性因素将表现得越来越明显。这一总判断建立在两个分判断的基础之上:1、1990年代中期以来的中国社会业已成为一个与1980年代截然不同的社会,一个断裂的社会正在生成,它的特征之一就是一个社会地位再成产的逻辑已经开始显现(孙立平a,2003)。只有掌握尽可能多的资本才能在社会结构中占据较优的位置,而“新失业群体”中的大部分人,恰恰是资本数量和结构最差的人,他们既没有充足的资金积累,创业无望(经济资本);又没有强硬的关系网,投靠无门(社会资本),更没有掌握市场所需要的专业技术或学历(文化资本),他们只能选择底层社会所提供的就业岗位。2、即使是获取这些岗位的当下优势(其实最重要的就是年轻)他们也会逐渐消失,他们大多数人从事的是第三产业中带有“吃青春饭”色彩的职业——甚至简单的劳动密集型产业都不是他们就业的主流——随着年龄的增长,新的职业机会将越来越不会提供给他们,旧的职业也不再像以前那样可以便捷地进入退出,他们的生存空间将逐渐压缩,他们的生存环境将更加恶劣。

四、“新失业群体”的“非工作生活”

我们选择三个角度来讨论“新失业群体”的“非工作生活”。

(一)、社会地位与流动:未来中国底层社会的主体

从客观的指标来看,如果我们说“新失业群体”属于社会的底层,并不会引起太大的争议。而且无论他们处于就业还是失业状态,无论他们是有收入还是没收入,他们都是挣扎或游走在社会底层的一批人,他们的悲欢离合、酸甜苦辣也始终脱离不了底层社会的生活旋律。正如我们在前文所述的那样,囿于自身所掌握的各类资本的欠缺,以及整个社会发展的趋势,他们脱离这个底层社会向上流动的愿望随着年龄的增长也将越来越不可能,他们将成为未来中国底层社会的主角。

这里我们想在客观的指标之外,强调“新失业群体”本人对他们这种社会地位和社会流动的感知和体验。历史告诉我们,即使在一个社会各群体经济地位或社会福利相差较大的社会中,人们仍然可能获得一种心理上的“平等感”;但在今天的社会中,“新失业群体”中的大多数人已经“自觉地”把自己归入社会底层,脆弱的生活链条和疲惫的心理感受是他们的共同特征。一个极端的说法是:

“我跟你们(调查者)的差距太大了,这都说不出来。你们吧是鸟儿在飞,我们吧就是那沟里的苍蝇,谁都烦我们,烦就烦呗,那能怎么的?这世界谁能把谁怎么样了?我只能管自己,我还能管别人怎么想?苍蝇就苍蝇,我就想当苍蝇。”

在这样的自我认知之外,“剥削感”和“压迫感”是普遍存在的。“新失业群体”的“剥削感”与他们父母辈“老失业群体”的“剥夺感”不同,不是基于失业前后地位的差距而更多的是发自于“工作生活”中的遭遇和经历,比如很多被访者所提到的在工厂劳作时企业主的“剥削”与“欺诈”;而“压迫感”则来自于“非工作生活”中的经历:

“我恨这个社会!我觉得这个社会不应该再压制着我们。”

“社会怎么压制着你们了呢?”

“(长时间沉默)其实我一直想做个商人,但你现在什么都没有。做什么都有前科(该被访者曾有劳改的经历),都受限制。我的想法其实挺大的,但我现在只能做对我有利益的事情……他们上层玩的是脑子,我们玩的是身体。我是想变好的。”

以这里个案为引子,我们把关注点转到他们对社会流动的认知上来。作为年轻人,向上流动作为一个“梦”并没有完全消失,但现实生活中的经历和诸多结构性的限制又常常让他们感到这是个“白日梦”。有的人选择了无奈的面对生活,有的人则寄希望于“一夜暴富”式的博彩。在这当中,一个值得专门指出的现象是,尽管年纪轻轻,但更多的“新失业群体”已经不再去“想”向上流动的问题,他们不奢望自己能够成为一个诸如企业家、白领那样的“成功人士”,对他们来说,更重要的是如何维持一个“正常人的基本需求”。这甚至已经体现在他们对自己子女的期望上:

“孩子现在是她奶管。现在上小学。不听话,很不听话。不听话的时候就打。现在打也打不听。那也就没办法。她要愿意念书就让她念。卖血也让她念。要是不愿意念书,就不让她念了,她不是那块料也念不好。女孩吧,以后嫁个有钱人就得了。有文凭当然好,没有文凭的也能嫁个好人,是不是?”

这样的一个心态无论对于微观上未来社会保障制度的设计,还是宏观上未来中国社会的结构演变,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在这里,我们还可以窥见一个制度化的社会分层机制是如何在个体的心理层面产生影响,从而内化为个体的心理认同的。其实这样的一个过程早在“新失业群体”还处于学生时代的时候就已经萌芽,比如各类所谓重点中学、重点大学、“快慢班”、“实验班”这样层级划分就已经预设了他们的“分层意识”与“可能生活”(“上重点高中就是为了上大学,不上重点高中就是为了赶紧找个工作”),我们现在需要反思的是如何在制度和心理两个层面来改善我们的分层和流动机制,使我们的社会更好地运转起来。

(二)、社会关系与“圈子”:一个碎片化的脆弱网络

如果像我们在前文中所指出的那样,“新失业群体”在经济资本、文化资本、社会资本以及政治资本上都处于明显的劣势,那么他们究竟能够依靠谁?又是从哪里获得支持的呢?如果“新失业群体”如我们所描述的那样感受到“剥削”和“压迫”的存在,那么他们为什么不反抗呢?……这些问题都可以从他们的社会“圈子”中找到部分的答案。

关于“新失业群体”,人们的一个常见的想象是,他们可以通过血缘关系获得帮助。但事实上,处于失业状态的他们很少从这种关系中获得实质性的帮助(换句话说,如果能获得帮助,他们可能也就不会失业了),这既有客观上的限制(“大家都是穷亲戚”),也有主观上的排斥(“不愿意到亲戚的店里干活,很多东西说不清,还不如给别人打工来得爽快。”)——后者体现了我们这个社会日益冷淡的血缘关系和日益强化的利益关系。

既然血缘关系已经淡薄,社会关系的重要性就会相应上升,甚至成为他们最重要的社会支持网。每个“新失业群体”都有自己的一个社交“圈子”,这些“圈子”的特征各不相同。但下列三个共性还是具有普遍意义的:

1、他们的“圈子”在社会地位、生活经历、生活方式上具有较强的同质性,且这种社会关系中的身份复制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没有选择的选择:

“你既然想变好,为什么还和胖子这种(自称败类的)人来往呢?”

“(短暂的沉默)你和别人交往,除了看别人是什么样的人,还得看看自己是什么样的人,是吧?!我自己就这X样,还能和什么样的人交往呢?我去找人家,人家能甩(东北方言,理睬的意思)我吗?胖子说我们是社会的‘败类’,他也许是,可我不是。但我只能和这种人混在一起。

2、“圈子”中的社会关系又可继续分为“核心”和“非核心”两类。只有极少数人可以相互进入“核心”,更多的则是一种类似于“浮萍”的关系:

“你们平日里是不是经常粘在一起?”

“我们平时都各忙各的,有事的时候才聚在一起。其实你说我们这种人吧,朋友一大堆,走在马路上随便遇上一个人都认识,但大家都是点头之交。真正的知心朋友没几个,特别是有的人,表面上和你笑着说话,背后可能还会捅你一刀,这种人最阴险。”

3、在这种现象背后的,是一种普遍的不信任,这一点既影响了他们行动模式的选择,也对诸如婚姻、求职、经商这样的经历产生重大影响

“在这个社会上混靠的就是朋友多。但不是说所有的朋友都靠得住。真正你有难的时候,没有几个能待在身边。连亲戚,老婆都不能信。真正信得过的只有这些比较好的朋友。其他的人跟我说话,我都要在头脑中考虑一下,过一下滤,想象它是不是骗我的……其他朋友说多了都是假的,只有在金钱上能流动的才是真的。”

于是,一种碎片化的社会关系网络进入了我们的视野。这个网络不是一个建立在充分整合基础上的共同体,而是每个人以个体的形式面对每个人的松散结合,它脆弱到有时候甚至只能以金钱来维持。“新失业群体”从这个网络当中获得的,可能是满足日常情感诉求的对象,可能是维持日常生存需求的信息,甚至还会有最朴素的社会援助,但他们不会从中形成集体反抗的力量,至多只能是一种“弱者的武器”式的零星应对。

(三)、情感价值与家庭预期:及时行乐与社会责任之间的模糊边界。

婚姻是人类社会非常重要的一项制度设计,通过婚姻,新的家庭得以诞生,人类社会得以延续。在中国,“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仍然是整个社会对青年男女的人生轨迹的最为基本和不容质疑的要求。“新失业群体”中的许多数人已经进入“谈婚论嫁”的年龄,然而,我们的调查发现,与整个社会对他们的期许不同,大多数“新失业群体”在泛婚姻问题上的现状是:同居的多,结婚的少。

“准备时候结婚啊?”

“这事嘛,怎么说呢,现在同居其实也很正常是吧,至于结婚嘛,至少得等到有了一定的经济基础才行,还得找个真正值得托付一生的人。我和他生活了两年,感觉还是有很多不适合的地方。不过也说不定哪天头脑一热,就嫁给他了(笑)。我们还年轻,还没到安定的时候。”

这一现象与媒体所报道的所谓白领阶层中的“单身族”、“丁克族”有着根本的不同,后者选择单身的原因主要是价值层面的“叛逆”、事业上的追求或者生活圈子的狭小,而“新失业群体”之所以不结婚,首先还是因为经济层面的因素。通俗地说,作为一种制度设计的婚姻,早以不单纯是两个人的感情问题,而是一件牵涉到家族利益、经济利益的群体事件;虽然最后的结果可能仍然是“门当户对”式的社会地位的再生产,但许多家庭依然希望在这一过程中谋求利益的最大化——尤其是女方,表现得更为明显,这些都无疑增加了结婚的“成本”。

然而“结不起婚”仅仅是“新失业群体”不结婚的一个客观原因,更重要的一个原因,可能是因为他们压根儿就“不想结婚”,“不想结婚”的原因很多,有的是逃避社会责任,有的是图个潇洒自由,还有的,则对现代婚姻抱有深深的“恐惧”:

“现在我也不相信什么爱情了,婚姻了……我不是不想结,结婚没有意思啊。结婚能有什么意思?两个人就能白头到老吗?我以前有个女朋友,他跟了我8年,后来还是跟别人跑了。结婚能有什么意思。你有钱的时候能跟你在一起,没钱的时候就没有了。”

但是,婚姻可以抵制,性的需要却不能抗拒。于是,同居,成了正当青壮年的他们的“最优选择”——婚姻,可能真的是他们没有认真去考虑过的一件事情:

“我们也没想过结婚,你说啥都没有结啥婚呢!我们俩在一起也不讨论这个问题,结婚的事放到27岁以后再说。我们俩都比较现实,实打实的,该咋地就咋地,别玩虚的,扯那个没用。”

客观的说,仅仅从生活方式来看,“同居”同“婚姻”并无太大的区别——都必须有人承担最起码的日常生活的支出;而我们也不排除有人通过同居最终走向婚姻的可能。所以选择同居的青年,往往也是选择了一种增加自身社会责任的方式,他们当中必须得有一个人有收入来源;他们逃避的,可能仅仅是社会和家庭附加给婚姻的沉重负担。完全逃避社会责任的方式就是只进行婚前性行为。必须指出的一点是,对有的男性被访者来说,性交易已经成为他们生活中最为“正常”的组成部分之一。请注意,诸如明目张胆的去“嫖娼”和洗浴桑拿这样的“涉性的行为”,不仅是为了满足他们的生理冲动和排遣无聊的生活,而且也成为他们进行“公共交际”和“人情往来”的重要场所和主要方式之一。而对有的年轻女性来说,从事“性产业”成了她们最主要的经济来源。[⑤]

当然,不是所有的“新失业群体”都是这样的。在我们的调查中,也有很多年轻的夫妻。常见的一种模式是,男的在外挣钱养家,女的在家做家务或带孩子,即所谓的“全职妈妈”或“全职太太”。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她们已经不在我们所界定的“新失业群体”的范畴之内,但通过对她们的访谈可以得知,这种所谓的“男女分工”其实在更多的情况下是一种出于维持基本家庭生活而被迫采取的策略或选择——完全可以想见,对于一个为生计奔波的男性而言,妻子如果也出去工作,家庭可能就会“名存实亡”或者解体这样一种家庭分工和结构会对夫妻双方的生命历程,乃至整个社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还需要做进一步的探讨。现在几乎可以肯定的两点是,1、对有孩子的家庭而言,孩子已经成为这些父母生命中最为重要的部分,对孩子的关注甚至超过自己,可目前的各种制度性因素对贫困家庭的孩子的成长并不有利,如何制定出“面向下一代的政策”成为当前一个紧迫的问题。2、对这些家庭而言,即使夫妻中的一方有收入,但他们的经济状况仍然脆弱,必需消费品的价格上涨可能会成为压垮这些收入仅够维持日常开支的家庭的“最后一根稻草”。



五、“新失业群体”的未来:面向下一代的发展

作为对上文的一个简单小结,我们发现,无论在“工作生活”中,还是在“非工作生活”里,“新失业群体”面对的都是一个其他失业群体不曾面对的“制度真空”的环境。他们不像“老失业群体”那样有着一整套的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的制度和机构(如单位、社会保险机构等)作为支撑,也不像1980年代初的失业青年那样可以通过诸如顶替、招工等制度设计重新就业。这种“制度真空”是一个在学校到市场的转折点上发生的“制度抽离”的后果:如果说在学校时他们还可以在一个教育制度的框架内寻求支持的话,那么一旦步入社会、进入市场,他们就不得不以零碎的个体形式面对市场和社会、完全通过自身及家庭的“神通”才能维持基本的生存。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现象?这就需要我们去反思国家的制度设计及其实际运行。

需要说明的是,我们讨论国家针对“新失业群体”的制度设计,很大程度上是在讨论国家针对“新生劳动力”,尤其是“城镇新增劳动力”的制度设计。其实,国家已经认识到了“新生劳动力”这一问题的存在,并将其界定为现阶段我国就业的主要矛盾的三大表现之一,但他们的就业问题与下岗失业职工再就业相比,显然处于一个次要的位置。之所以如此,在我们看来,乃是建立在下列三项基本假设的基础上的:

1、我国的就业矛盾在不同的时期有不同的重点。1980年代初的重点是大量回城知青和城镇新成长劳动力的就业,这一问题业已通过“广开门路,搞活经济”,尤其是大力兴办集体企业的形式得以解决。进入1990年代以后,就业转失业的问题开始显现,就业压力开始集中到一批长期失业者的身上,同时,国有企业富余人员的问题也相对突出。目前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政策主要针对的就是这个群体。至于“新生劳动力”的就业问题还不那么紧迫。

2、与“新生劳动力”相比,就业转失业人员处于更为不利的地位,其中“4050人员”属于“大龄困难就业对象”享受更为特殊的照顾。下面一位基层官员的观点即很有代表性:

“从国家角度来讲,新成长这批人远不及就业转失业这些人严重,就业转失业的人一方面为国家做出了贡献,另一方面可能是一个家庭的顶梁柱,但是新成长劳动力往往在家庭中只是一个附属作用,他们还有家庭保障,给社会带来的危害比不上就业转失业那批人大,所以国家的重点自然要放在就业转失业的人员身上,毕竟他们背后牵扯的是一个家庭……另外,初高中甚至大学生的素质肯定要比老的失业人员强。只要你不挑不拣,找个工作还是不成问题的。现在国家还是劳动密集型的产业比较多,就业吸纳能力比较强,尤其对于这些初高中毕业生来说。”

另外,在国家看来,将政策的重点放在就业转失业人员上,也是延续“三条保障线”政策的需要。总之,国家政策对“老、中、青”三代人的政策,用最简洁的话概括,就是“保老、扶中、促青”。

3、“新生劳动力”的就业问题,可以通过教育和市场两个场域来解决(至少是缓解),所以国家也就将“新生劳动力”就业政策的重点,放在了教育和市场两个环节上。前者表现在国家关于加强职业教育和培训、实行劳动预备制度的政策上(大学扩招其实也应该包括进来),后者则表现在针对“新生劳动力”的就业,国家基本上采取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的态度上,其实质,就是把他们抛向市场。

我们当然不是要对上述的三点假设进行全盘的质疑,相反,我们认为前述国家关于当前就业矛盾和特征的分析是准确的,主要的政策方针是必要和正确的。然而,现在的问题是,不仅上述的假设在多大程度能够成立本身就需要反思和质疑,而且新的情况正在或将要发生,所以在一些重要的细节问题上,似乎还有进一步推敲和研究的必要。

1、我们所定义的“新失业群体”,或官方所定义的“城镇新增劳动力”,是否真的在就业市场上占据优势?至少我们有限的几个个案显示,他们的优势并不明显,甚至处于更加不利的位置。例如,国家对“老失业群体”的再就业有着种种的政策倾斜和优惠措施,如减免税费、小额贷款等,而这些政策和优惠“新失业群体”统统不能享受(而与“新失业群体”无论在年龄、生活境遇等都相差不大的“下岗失业青年”却可以凭借国有或集体企业工作经历享受这些政策优惠)。再比如,现在市场上更多的就业岗位属于技术工人,尤其是熟练技术工人更受青睐,而“新失业群体”往往缺乏相应的专业劳动技能和劳动经验,他们只能选择门槛较低同时也是劳动力市场最不规范的“第三产业”就业,不仅就业的环境最为脆弱,而且基本没有任何的保障。这一状况随着他们年龄的增大会更加恶化,他们在未来的就业市场上明显处于劣势。

2、他们的就业问题在多大程度上能像国家所设计的那样通过教育和市场两个场域来解决值得质疑。现在的一个现实是,劳动预备制度在实践中的运行其实已经破产。而“市场主义”在某种程度上也遭遇到了困境。将“新失业群体”完全推向市场,由市场来决定他们就业或失业与否,必然导致的一个后果就是强者越强,弱者越弱,显然,这时就需要一个公共机构来发挥调节和平衡作用。可在“市场主义”思想的指导下,目前针对“新失业群体”不仅没有一个专门的机构负责,而且对劳动力市场的监管力度也不够,更没有专门的政策法规。

3、更重要的是,一些新的情况正在或将要发生。⑴中国未来失业人员的主体或结构将发生重要变化。随着“老失业群体”的逐渐衰老和过世,我国的失业人口将由现在的以“就业转失业人员”为主,转为以现在的“新成长劳动力”为主。这不仅涉及到一个政策的衔接问题,更有可能引发社会保障制度的重大变革。⑵“城镇新增劳动力”在数量不断增加的同时,在年龄上也即将步入生命周期中最重要的阶段,如结婚、生子、父母衰老甚至过世,他们的负担会更加沉重。在七八年前甚至十几年前,当这个群体最初的成员刚刚跨入“待业人员”行列的时候,许多人只有十五六岁或十七八岁。对于他们来说,家里并不特别指望他们的收入,父母的收入大体可以维持他们的基本生活。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啃老”的条件正在发生变化。对于他们来说,真正的生活才刚刚开始,未来的路该如何走在很大程度上是一个未知数。

当然,对具体制度设计的讨论并非本研究的目的,也非本文的篇幅所能涵盖。作为针对“新失业群体”的宏大研究的第一步,本研究想强调的是,“新失业群体”的未来保障模式的设计与选择,不仅仅是个劳动和社会保障问题,更是一个思维模式和发展战略的问题。本研究通过对“新失业群体”日常生活状况、家庭状况、行为模式及内心世界的揭示所试图证明的是,不仅那些诸如“国家不管市场管,市场不管家庭管”、“新成长劳动力的就业是他们自己的观念问题而不是社会问题”、“新失业群体对社会稳定关系不大”的观念是危险和错误的,而且目前整个国家的制度设计中对“新失业群体”的漠视态度,或者说囿于智慧匮乏而采取的“逃避”策略,都是掩耳盗铃式的消极应对。为此,在整个社会发展战略的考虑上,应更加强调“面向下一代的发展”,切实改善下一代的生存环境和生存条件(孙立平b,2003)。现有的模式是把所有资源优势全部向“老失业群体”,尤其是向年龄偏大的困难群体倾斜,而“新失业群体”却面对一种“制度真空”的尴尬。可如果摆在人们面前的有两种选择,一种是他们自己勉强获得一种非正式的再就业机会,而他们的孩子处于失业状态;另一种是他们仍然处于失业状态,但他们的孩子有就业机会。人们会做什么样的选择,应当是不言自明的。我们强调一种面向下一代的发展战略,就是要强调将“眼前的紧迫性问题”放在适当的位置、立足长远,形成整个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的能力以及造就下一代的适应和发展能力。



参考文献:

埃尔德,2002,《大萧条的孩子们》,田禾、马春华译,译林出版社。

布尔迪约、帕斯隆,2002,《再生产——一种教育系统理论的要点》,邢克超译,商务印书馆。

风笑天,2000,“独生子女青少年的社会化过程及其结果”,载《中国社会科学》第6期。

韩少华,2001,“生于80年代:拒绝长大并总觉得缺钱”,载《北京青年报》8月21日。

黄盈盈、潘绥铭,2003,“中国东北地区劳动力市场中的女性性工作者”,载《社会学研究》第3期。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2002,《新时期劳动和社会保障重要文献选编》,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中央文献出版社。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编,2004,《中国积极的就业政策文件总汇》,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培训就业司编,2004,《对积极的就业政策的解读和解析》,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

孙立平a,2003,《断裂: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中国社会》,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孙立平b,2003,“面向下一代的发展”,载《经济观察报》2003年11月24日。

孙立平c,2003,“关注‘新失业群体’”,载《经济观察报》2003年12月3日。

周雪光、侯立仁,2003,“文革的孩子们——当代中国的国家与生命历程”,毕向阳译,载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编:《中国社会学》,上海人民出版社。

Paul Willis, 1977, Learning to Labor: How Working Class Kids Get Working Class W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Simon Charlesworth, 1999, A phenomenology of working class experienc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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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篇研究报告是我的导师孙立平教授承担的“下岗失业社会保障制度在实践中的运作研究”课题的分报告之一,感谢香港乐施会提供资金支持。本研究的主导思想来自孙立平教授对中国社会的敏锐洞察和对本研究的具体指导,并得益于与清华大学郭于华教授、毕向阳、吴清军、秘舒等师友的讨论;在调查和写作的过程中,吉林大学的宋宝安教授以及我的同学常爱书、靳枫、芦恒、籍磊、田冠浩、郑琳等人提供了热心和重要的帮助,在此一并表示感谢。本研究的所有个案,都来自我们在长春市所做的调查,我们对本报告不可避免带有的地方性或片面性持有高度的自觉,并愿意承担文中的失误之处所产生的任何后果。

** 作者系清华大学社会学系博士研究生。

[①] 这一说法只能是宽泛的意义上,例如,在严格意义上,“城镇新成长劳动力”还包括那些毕业后没有找到工作的大学毕业生。部分的出于制度讨论上的便利(大学毕业生属于人事部门管),部分的考虑到这一概念在实际中的界定方式(这点我们将在后文谈论),更重要的,是考虑到共同的知识背景导致的相近的自我认同、社会期待,我们对“新失业群体”做了一个学历上的限定:初中、高中以及更低学历毕业或肄业。

[②] 这里所说的“工作”,指的是通过合法劳动获得相应收入。这一界定的思路与依据与我们在前面对“失业”、“就业”的界定是一致的。这意味着⑴诸如从事色情、赌博或者其他犯罪行为的,都不应被视为工作;⑵“工作”与“收入”并不是一对必然相连的概念。

[③] Charlesworth亦指出了存在于老工人与新工人之间的这种区别,那些40岁上下的人可以用一种连续的方式描述他们的生活和“工人阶级发生了什么”的感觉,而他们的下一代则做不到这一点,于是,那些被剥夺得最厉害(最无依无靠)的个人理解他们的生活最少,同时也最不可能清晰的表述他们的存在(Charlesworth,1999)。

[④] 这里并无任何的性别歧视,“全职同居男友”、“全职丈夫”以及被“包养”的所谓“小白脸”同样也是存在的,我们在调查中也听闻过这样的个案。只不过在现有的社会舆论中,男性这样的行为大多会被人所不齿而处于“隐秘”状态,而女性处于这种情况的大多公开且不会受到舆论的过分指责。

[⑤] 女性从事“性产业”的原因,绝非常人所想象的那么简单,事实上,既有的研究表明,很多女性从事“性产业”其实是一个在求职过程中不断遭遇挫折后不断“向下流动”的结果(黄盈盈、潘绥铭,2003)。



 
皮豆 @ 2005-07-20 15:48

对拉美化说不--巴西进入了虚幻的繁荣时代
  
   经济崩溃后,中国也许将是下一个巴西
  
    在人均GDP增长的同时,国家经济核心竞争力却并未形成。一条依赖外资的现代化之路使巴西进入了虚幻的繁荣时代
  
   
  
    起飞后的停滞
  
    巴西是一个遥远的国家,上帝偏爱的国度。她拥有无尽的自然资源:绵延的森林,丰富的石油和铁矿,更有气势磅礴,奔腾不息的世界第一大河。巴西又是一个大国,她拥有850万平方公里的广袤国土,1.8亿人口,是当之无愧的南美洲乃至南半球第一大国。从空中俯视巴西首都巴西利亚,其城市规划犹如一架飞机,展翅欲飞,承载着巴西人腾飞的希望。
  
    曾几何时,从巴西利亚速度到巴西现象,巴西的腾飞令世界感叹,巴西人曾自豪地宣称已脱离第三世界的苦海,成为发达国家的一员。2500亿美元的外债建设了巴西现代化的首都,连接全国的高速公路网络,进口替代政策使众多的跨国公司把总装的最后一道工序搬到了巴西。巴西人住上了楼房,购买了汽车,为人均4000美元而兴奋。巴西人用上了德国大众、美国福特的汽车,荷兰飞利浦、日本索尼的电视,美国宝洁、英国联合利华的牙膏,喝上了美国可口可乐、法国达能的饮料,吃上了麦当劳和肯德基的快餐,巴西人还在家乐福和沃尔玛购买着各式各样的“洋牌子”商品。
  
    然而,在经历了十年高速成长之后,等待巴西人民的却是更长时间的停滞。2004年,巴西人均GDP跌落至2200美元,再次陷入第三世界的深渊。巴西起飞的步伐变得如此沉重,拉美神话犹如昙花一现,这是为什么?一条依赖外资的现代化之路使巴西进入了虚幻的繁荣时代。在人均GDP增长的同时,国家经济核心竞争力却并未形成。仅仅十年间,巴西的工业乃至流通命脉已完全由外资所控制。一个如巴西这般的大国,如果只有桑巴舞、足球和狂欢节,而没有自己的民族工业、民族流通业,经济腾飞的梦想只能是空中楼阁。
    繁华褪尽的圣保罗
  
    我们的巴西之行始于圣保罗。巴西人说,圣保罗是南美的纽约。然而,圣保罗的海关让我们初识了这个国家。联邦警察罢工,让所有进入巴西国门的人排起长龙。更让我们吃惊的是,巴西在举债几千亿美元之后,竟然没有多少人会讲英文,航班上没有英文读物,旅馆也难见英文标识。从机场到市区首先映入眼帘的是绵延不断的棚户区,20%的失业人口和从农村不断涌入城市的农民,成为巴西城市的梦魇。倒是仅从机场到旅馆路上,我就发现了五个家乐福,更有四处可见的沃尔玛,巨大的招牌显得十分醒目。从圣保罗水务公司到圣保罗金融中心区,几公里的路让我们花费了一个小时,圣保罗的交通拥堵让北京成了有车族的天堂。
  
    只有高楼林立的中心区似乎还能显示出圣保罗的繁华,这里是买办的天堂。四百多家跨国公司把区域总部设在了这里,花旗银行、摩根银行,汇丰银行,从这里沿着大街小巷伸向巴西辽阔的国土。巴西的金融命脉如同她的工业一样,早已被欧美列强牢牢控制。
  
    玛瑙斯,你为谁制造
  
    巴西人说,玛瑙斯是巴西的制造中心。伴随着午夜的钟声,我们来了。玛瑙斯是亚马逊州的首府,这里有建于19世纪的亚马逊大剧院,它的恢弘使今天的中国人依然感叹。它代表着欧洲人的价值观,代表着欧洲人在巴西建立“百年老店”的思想,见证了欧美文化和资本在巴西的发展。
  
    玛瑙斯曾经是世界橡胶工业的中心。这里有独一无二的天然橡胶林,垄断使玛瑙斯成为财富的港湾。伟大的亚马逊河孕育着480万平方公里的原始森林,她养育了玛瑙斯人,提供了全世界20%的氧气。正当橡胶商人极度奢华地滥用亚马逊河为巴西提供的财富源泉之时,英国人偷走了橡胶树种。从此,橡胶财富不再垂青巴西人,马来西亚成为世界新的橡胶中心。
  
    比橡胶树种更重要的是,英国人偷走了巴西的核心竞争力。为了再造昔日繁荣,巴西人以玛瑙斯为中心,设立了面积达200万平方公里之巨的全球最大的保税区,以每平方米仅仅1个巴币的极其优惠的土地价格,招来了跨国公司的装配车间。全世界的跨国企业利用这里的土地、税收等优惠政策,在玛瑙斯完成了产品的最后一道工序,再销往巴西各地。两年前,这里迎来了第一家中国企业格力空调。
  
    然而,玛瑙斯人依然贫穷,与亚玛逊大剧院遥遥相望的是罗格斯河畔的棚户区。游荡在马路的各色人等充满了迷惘与忧愁。玛瑙斯,你究竟为谁制造?
  
    人间奇迹—— 伊泰普水电站和巴西利亚
  
    我们碰到的每一个巴西人都由衷地为巴西创造的人间奇迹—伊泰普水电站而自豪。巴西的总统说,伊泰普水电站使巴西人完成了第一世界国家也没有能够实现的伟业。伊泰普是人类战胜自然,与自然共生,从自然获取的典范。历经17年的建设,地球上增加了一个面积达1350平方公里的新湖泊,近300亿立方米的水容量令饱受缺水之苦的中国人羡慕不已。1400万千瓦的装机容量,每年1000亿度的发电量,使巴西、巴拉圭每年获取近80亿美元的收入。然而这样一个工程也曾经受到许多“国际专家”的非议,他们多数来自水力发电资源利用率已达到70%以上的西方大国。伊泰普的事实再次证明,只有把发展的主动权和决策权掌握在自己的手中,才会有民族经济的希望,才能真正创造出奇迹。
  
    巴西的新首都巴西利亚是巴西人的又一大壮举。巴西利亚是全世界规划师的麦加,她的规划是如此完美。从空中俯看,巴西利亚像一架巨大的飞机,她承载着巴西人经济起飞,社会繁荣,赶超英美的民族理想。令人震撼的三权广场,水晶宫般的总统府,与自然协调发展的城市,在夕阳的余辉下晶莹璀璨。这一切仅在3年之间完成,世人称之巴西利亚速度。由于库比契克总统的决心和意志力,将巴西人凝聚在一起,完成了从里约、从沿海向巴西利亚、向遥远的中部迁都的壮举。这是空前的,也是绝后的。巴西利亚副州长骄傲地告诉我们:巴西利亚新城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认定的人类在20世纪建造的唯一的世界文化遗产,虽然到今年的4月21日,巴西利亚才只有44年的历史。
  
    然而,由于在发展指导思想上的失误,巴西利亚给巴西人民带来的不仅仅是自豪,还有更多的反思。巴西利亚的建设不是依靠巴西人自己的经济实力与财力,她的辉煌后面是2500亿美元的巨额外债,这成为巴西经济经历其后二十年停滞的重要原因之一。
  
    巴西利亚纵然壮观美丽,但她给我们的启示也是深刻的:人口更多,资源更少的中国要建设繁华的城市,发展繁荣的经济,必须建立在发展民族经济,壮大民族产业的坚实基础之一,绝不能将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仅仅寄希望于外资。
  
    对拉美化说不
  
    巴西之行给我的深深感触是,中国的发展必须对拉美化说不。从巴西乃至整个拉美的发展经验可以看出,通过引进外资虽然可以获得短时间的经济繁荣,但无限制的、过度的开放给国家发展带来的危害却是根本的、长久的。
  
    事实上,我国的外资渗透程度已然十分严重,如再不警醒,恐难避免重蹈拉美化的复辙。近20余年,我国吸引外国直接投资(FDI)逐年上升,已连续十年成为吸引外资最多的发展中国家。随之,一个不容回避并引起越来越多关注的事实是,中国经济对外资的依赖性异乎寻常的高。我国外资存量所占GDP的比重已大大高于其它亚洲国家,甚至多出日本30多倍。我国的FDI占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比例已然在世界主要经济体中是最高的之一。
  
    如同在巴西已经发生的结果一样,外资大量进入,逐渐形成了对中国社会资产的拥有和控制。在全国并购研究中心出版的《中国产业地图》(2003)中,研究人员发现,中国每个已开放产业的前5名都由外资公司控制。在中国28个主要产业的三资企业中,外资在21个产业中拥有多数资产控制权。
  
    更为严重的是,除工业领域外,外资对我国流通渠道的控制也呈加速趋势。流通渠道是国家的经济命脉,它控制着市场,决定着生产,影响着金融。近年来,外资流通企业在中国发展迅速。从发展趋势上看,外国零售企业已经从进入期转向全面、快速的扩张期,无论是实际开店数目,还是计划开店数目都大大快于中国商业流通企业,并且单店规模也远大于中国企业。在流通渠道中占有主导份额的大型超市领域,外资控制的比例已高达80%以上,拥有绝对优势。中国零售企业只能在中低端市场经营,而高端市场已经失守。随着外资从高端市场向下延伸,民族零售企业在中低端市场也将面临逐渐萎缩的危险。
  
    流通渠道的丧失必然导致对产业控制权的丧失。特别是以大型现代流通企业为依托的商业资本,对上游工业进行资本渗透和控制,形成了以需求为导向的产业链。可以说,谁掌握了流通渠道,谁就掌握了工业命脉。如果放任外资企业占据我国流通产业的主导地位,控制我国的流通渠道,我们的工业企业将沦为国外流通企业提供贴牌产品的加工车间。也许到那时,我们不得不痛苦地自问:中国,你为谁制造。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
  
    谨记拉美发展经验的教训,对拉美化说不,应该是中国致力于经济发展的正确选择。


 
皮豆 @ 2005-05-29 21:21

                                         --- 劳 动 保 障 论 坛 ---


                                              认识社会保障 了解社会保障
                                                             杨崇富

  一、社会保障的认识与理解
  (一)社会保障的涵义
  社会保障是指国家通过立法,积极动员社会各方面资源,保证无收入、低收入以及遭受各种意外灾害的公民能够维持生存,保障劳动者在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时的基本生产不受影响,同 时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逐步增进公共福利水平,提高国民生活质量。
  (二)社会保障的内容
  一般认为,社会保障主要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优抚和社会互助等内容。其中,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的核心部分。
  1、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对劳动者在因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而减少劳动收入时给予经济补偿,使他们能够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项目。社会保险的保障对象主要是全体劳动者,目的是保障基本生活,具有补偿收入减少的性质。社会保险的资金来源主要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政府给予资助并承担最终责任。社会保险实行权利和义务相对应的原则,劳动者只有履行了缴费义务,才能获得相应的收入补偿权利。
  2、社会救济
社会救济是指国家和社会对因各种原因无法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公民给予无偿救助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
  3、社会福利
  广义的社会福利是指政府为全体社会成员创建有助于提高生活质量的物质和文化环境,提供各种社会性津贴、公共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以不断增进国民整体福利水平。主要包括各种文化教育、公共卫生、公共娱乐、市政建设、家庭补充津贴、教育津贴、住宅津贴等。
  狭义的社会福利是指政府和社会向老人、儿童、残疾人等社会中特别需要关怀的人群提供必要的社会援助,以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准和自立能力。主要包括老人福利、妇女福利、儿童福利、青少年福利、残疾人福利等。
  4、社会优抚
  社会优抚是指政府和社会对军人等从事特殊工作者及其家属予以优待、抚恤和妥善安置。
  5、社会互助
  社会互助是指在政府鼓励和支持下,社会团体和社会成员自愿组织和参与的扶弱济困活动。
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优抚和社会互助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它们的有机结合构成了一完整的社会保障体系。目前,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都建立了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险已经成为现代国家不可或缺的一项重要的基本制度。
  (三)社会保障的作用
  1、保障基本生活
  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是社会稳定和经济 发展的前提,也是社会保障最核心的功能。如今,社会保障已经成为国际公约和绝大多数国家法律明确规定的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
  2、维护社会稳定
  实行社会保障,有利于缩小社会贫富差距,增进社会整体福利,是社会主义国家实现共同富裕目标的一项重要手段,从而从根本上维护社会稳定。
  3、促进经济发展
  首先,社会保障可以调节社会总需求,平抑经济波动。失业保险和社会救济有助于提高社会购买力,拉动有效需求,促进经济复苏;当经济高涨而失业率下降时,社会保障支出相应缩减,从而使即期的社会总需求不致过度膨胀。其次,社会保险基金的长期积累和投资运营有助于完善资本市场。第三,社会保障确保劳动者在丧失经济收入或劳动能力的情况下,能维持自身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保证劳动力再生产进程不致受阻或中断。
  4、保持社会公平
  社会保障是市场经济国家保持社会公平的一个重要手段。一是通过保障全体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使社会成员在没有后顾之忧的情况下参与市场的公平竞争;二是通过在全体社会成员之间的风险共担,实现国民收入的再分配,缩小贫富差距,减少社会分配结果的不公平。
  5、增进国民福利
  社会保障的最初含义是“救济”和“防贫”,随着经济和社会的进步,社会保障的内容在不断扩充,现代社会保障不仅承担着“救贫”和“防贫”的责任,而且还要为全体社会成员提供更广泛的津贴、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从而使人们尽可能充分地享受经济和社会发展成果,不断提高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质量。
  二、社会保障的形成与发展
  (一)萌芽期
  社会保障制度的萌芽,一直可以追溯到几千年前的古代文明时期。最初是社会成员之间自发地进行互助互济,然后产生了民间和宗教的慈善事业。随着贫困现象和社会问题的日趋严重,仅靠民间和宗教的慈善事业已无法满足社会的保障需求。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实现政权稳定,政府开始出面干预,从而使救济行为成为政府的一项重要的社会政策。在15至16世纪的法国,宗教团体所掌握的慈善事业逐渐被政府接管。政府采取了集中资金、组织救济、劳动培训、儿童教养等一系列措施,由行政人员组成的官方济贫机构应运而生。如英国于1601年颁布《济贫法》,对无业游民实行政府救济和强迫劳动。1834年,英国颁布了《〈济贫法〉修正案》(简称《新济贫法》),进一步承认社会救济是公民应该享有的合法权利。
  (二)雏形期
  社会保障制度的产生离不开必要的政治经济条件和理论准备。
  资本主义发展到19世纪后半期,一方面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削和压迫变本加厉,工人阶段的相对贫困问题越来越严重;另一方面,经济危机周期性地频繁爆发,失业大军的队伍不断扩大,绝对贫困人口迅速增加。剥削、贫困和生存无保障激起了工人阶级的愤怒和抗争,工人运动风起云涌,罢工、游 行、示威、起义此起彼伏,严重危及了资产阶段政权的稳定。如何缓解社会矛盾,维护资产阶级统治,成为摆在资本主义国家政府和社会面前的一大难题。
  工人阶段的斗争推动了社会保障理论的发展。国家的职责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国家安全,政府要改革济贫法,制定全国最低生活标准,对劳动者实施强制性的社会保险制度。现代意义上的社会保障制度首先在德国产生,1883年,德国颁布《疾病保险法》,标志着以社会保险为核心内容的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产生。之后,德国又先后颁布《工伤保险法》和《老年和伤残保险法》,社会保险项目进一步增加。
  (三)发展期
  ①资本主义国家的社会保障。
  1929—1933年,资本主义国家爆发了严重的经济危机。经济危机造成了巨大的社会震荡:生产大量过剩,无数工厂倒闭,大批工人失业,广大劳动人民的生活水平急剧下降,国内阶段矛盾迅速激化,社会危机一触即发。美国经济同样受到沉重打击,大批工厂、银行倒闭,失业人数猛增,国民收入锐减。时任美国总统的罗斯福针对当时形势,实施了著名的“罗斯福新政”,主要措施就是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实行社会保险。1935年8月,美国国会通过《社会保障法》,自此世界上第一部社会保障法规产生,美国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制定《社会保障法》的国家,社会保障的概念也从此被广泛运用。
  1941年,英国成立以经济学家贝弗里奇为主席的社会保障服务委员会,着手制定战后社会保障计划。第二年该委员会发表了题为《社会保险和有关服务》的报告。这就是著名的《贝弗里奇报告》,报告设计了一整套“从摇篮到坟墓”的社会福利制度,提出国家将为每个公民提供7个方面的社会保障:儿童补助、养老金、残疾补助、丧葬补贴、丧失生活来源补助、妇女福利和失业救济。在《贝弗里奇报告》的基础上,英国制定了《国民保险法》《 国民卫生保健服务法》、《家庭津贴法》和《国民救济法》等一系列法律。1948年英国首相艾德礼宣布英国第一个建成了福利国家,贝弗里奇也以此获得了“福利国家之父”的称号。
  贝弗里奇报告和英国福利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实施,影响到了整个欧洲。在这一时期,社会保障发生一些重大变化:保障项目从单项保障向综合保障转变,形成了一套相互联系、共同保障的社会安全网;保障对象不断扩大,由特定阶层和行业劳动者的保障向国民保障过渡,逐步形成高福利的全社会保障;为促使低收入劳动者参加保险,各国纷纷强制保险;保障水平不断提高,许多国家都建立了保障津贴与工资水平挂钩的制度。
  ②社会主义国家的社会保障:1917年,俄国爆发了十月革命,人类历史上诞生了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政府把满足全体社会成员物质文化生活需要作为重要的社会发展目标。
1903年第二次俄国社会民主党代表大会通过了党纲确定了工人国家保险总原则。1917年—1922年列宁先后签署了100多项关于劳动者社会保障和福利的法令。1918年俄罗期邦人民委员会批准了《劳动者社会保障条例》。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中国和东欧一些国家建立了社会主义国家,也都效信苏联实行国家社会保障制度。这一新型的社会保障制度是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体现了社会义义制度的优越性,在保护和调动劳动者积极性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并对资本主义国家社会保障的发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4、成型期
每一个国家都有着自己独特的历史文化传统、人口结构,所处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阶段也不同,国情的不同决定了社会保障模式的差异。当今世界的社会保障制度大体上可以分为三种类型:福利型、保险型和强制储蓄型。
  (一)福利型社会保障制度
  福利型的社会保障模式以英国、瑞典为代表,多见于北欧和西欧国家。其基本特征是:全民保障;社会保障范围由生到死,几乎无所不包;主要是强调政府的责任,社会保障资金主要来源于国家一般性税收;实行广泛而优厚的公共津贴制度,津贴与个人收入及缴费之间缺乏联系;财政负责沉重。
  (二)保险型社会保障制度
  德国、美国、日本等许多发达国家都建立了保险型社会保障制度。这一模式的基本特征是: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社会保障费用由政府、企业和劳动者三方分担,个人和企业缴费为主要社会保险基金的来源;以保障基本生活水平为原则;待遇给付标准与劳动者的个人收入和缴费相联系;强调公平与效率兼顾,既要保证每一个公民都能享有一定的社会保障待遇,又不能影响市场竞争活动。
  (三)强制储蓄型社会保障制度
  强制储蓄型社会保障制度以新加坡、智利为代表,其基本特征是:建立个人账户,雇主和雇员的缴费全部计入雇员的个人账户;个人账户资金投入资本市场运营,以实现保值增值;雇员退休后的养老保险待遇完全取决于其个人账户的积累额。
  三、社会保障的意义与要求
  社会保障是保障公民基本生活权的需要,建立独立于企业事业单位之外,统一、规范、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是一个国家社会保障体系成熟的标志。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呼唤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的诞生,同时,也为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创造了有利条件。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任务,是关系我国改革、发展、稳定全局和长治久安的大事。做好这项工作,必须以江泽民同志提出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从代表我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先进文化的前进方、代表最言而有信 民根本利益的高度,认识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制定和完善各项社会保障政策。经过20多年的改革探索,我国社会保险体系建设已取得很大成绩,形成了一个具有中国特色、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框架,对改革、发展、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社会保障的核心内容是社会保险,因此,我们要求:
  (一)掌握社会保障的政策法规
  随着社会保障工作推进,劳动保障的政策法规逐步齐备,逐步健全,逐步完善。从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必须要熟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掌握劳动保障政策规章。只有这样,工作起来才会得心应手,运用自如,才能把好事办好,办出效益,办出稳定,办出劳动保障部门的形象。要弄通弄懂保障政策法规,就要认真学习,注重研究。要结合实际后,带着问题研究,学深学透学在脑子里,通过学习吃透政策法规,做社会保障工作的内行。
  (二)认识社会保险主要特征
  ①强制性
  国家通过立法,强制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履行法律所规定的缴费等义务。劳动者在满足一定资格条件后可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任何法定范围内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必须参加社会保险。
  ②共济性
  社会保险实行互助共济,按照大数法则,在整个社会的范围内统一筹集和调剂使用资金,依靠全社会的力量均衡负担和分散风险。一般而言,社会保险费用应由国家、用人单位、个人三方共同负担,并较高的层次上和较大的范围内实现社会统筹与互济。
  ③普遍性
  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各个国家有所不同,有的覆盖全体国民,有的则覆盖全体劳动者。总之,社会保险有很强的普遍性。
  (三)把握社会保险基本原则
  ①权利与义务相对应
  权利与义务相对应,是社会保险制度赖以存在的前提条件。劳动者都享有社会保险的平等权利,同时又都对社会保险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这些义务主要包括:从事社会劳动;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并达到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等。
  ②公平与效率相统一
  主要表现为社会保险待遇水平既要体现社会公平的因素,确保每一个劳动者都能维持基本生活,又要适度体现不同劳动者之间的差别,以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参保缴费的积极性。
  ③待遇水平与生产力发展不平相适应
  在不同的生产力发展阶段,社会保险待遇水平也相应不同。如果社会保险跨越生产力发展阶段,提供过高的待遇水平,势必会增加企业和在职职工的负担,抑制经济活力,而且在客观上也会造成“养懒汉”的社会效应,从而影响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危及社会保险制度的正常运行。但如果社会保险的待遇水平过低,则无法充分发挥其生活保障功能。
  (四)搞清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联系与区别
  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之间既有联系,又有本质的区别。从功能上看,两者都是社会风险化解机制。社会保险是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主体,商业保险可以作为社会保险的补充,是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社会保险的产生晚于商业保险,它所使用的术语和计算、预测方法很多与商业保险有关。
  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之间存在着本质的区别:首先,性质不同。社会保险由国家立法强制实施,属于政府行为;商业保险则是一种商业行为,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完全是一种自愿的契约关系。其次,目的不同。社会保险不以营利为目的,其出发点是为了确保劳动者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商业保险的根本目的则是获取利润,只是在此前提下给投保者以经济补偿。第三,资金来源不同。社会保险由国家、用人单位和个人三者分担;商业保险完全由投保人负担。第四,政府承担的责任不同。社会保险是公民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政府对社会保险承担最终的兜底责任;商业保险则受市场竞争机制制约,政府主要依法对商业保险进行监督,保护投保人的利益。
                             二○○二年六月




 
皮豆 @ 2005-05-29 21:19

这篇文章很牛的,来自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

养老保障制度的国际经验和对中国的启示
丁宁宁  杨燕绥  

2000-09-13

一、养老保障制度是现代工业文明的产物

  养老问题从家庭走向社会,发生在产业革命之后。现代社会中激烈的市场竞争,一方面促进了技术创新和经济效率的提高,使社会成员之间的关系越来越紧密;另一方面则扩大了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弱化了家庭成员之间的经济联系。因此,社会化的养老保障成为失去土地的城市低收入居民的制度性需求。


  虽然英国政府早在1601年就颁布了《济贫法》,并于1834年进行了重新修订,但由于种种原因,最早推出养老保险制度的是德国。1848年革命后,德国产业工人的社会民主运动空前高涨,社会党人提出建立不由政府控制的社会保障制度,给当时的德国政府造成很大的压力。普法战争胜利后不久,在颁布《反社会党人法令》的同时,德国的俾斯麦政府1881年颁布了《社会保险法》。随后陆续推出1883年的《疾病保险法》、1889年的《老残保险法》。英国继德国之后,于1908-1911年间,颁布了《养老金法》。

  十月革命后,苏联第一次将“公民在年老、丧失劳动能力和患病时享有物质保障的权利”的内容写入宪法,并在劳动法中对此项权利的内容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1929年大危机后,美国罗斯福政府于1935年颁布了《社会保障法案》,第一次应用了“社会保障”这个名词。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英国于1942年发表了著名的《贝弗里奇报告》,对战后西方国家社会保障体系的形成产生了广泛的影响。1952年,在总结各国社会保障立法经验的基础上,国际劳工组织制订了第102号《社会保障(最低标准)公约》。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东、西方国家的社会保障(包括养老保障)制度都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和完善,并在医治战争创伤、安置伤残人员、恢复经济增长、缓和国内矛盾、保持社会稳定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0世纪后半叶,尽管国家、地区间的局部冲突硝烟不断,世界经济总体上却一直处于一种比较稳定的持续增长状态。  

  二、各国养老保障制度面临的挑战与改革  

  70年代以后,两次石油危机冲击导致西方国家经济滞涨,各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开始面临财政上的困境。其基本原因是保障支出的扩张超过了缴费基础。与此同时,新古典经济学取代了战后凯恩斯经济学的主流地位,使人们不得不对那种“从摇篮到坟墓”的“福利国家”制度进行经济学上的反思。  

  首先是“激励”问题。由于战后形成的各国社会保障制度,实际上存在着“过度保障”问题。保障范围过宽,支出标准过高,使得一些具备工作能力的懒人有空子可钻。他们宁可依赖政府提供的福利、救济过日子,也不愿意工作或为了工作而继续学习。这不但在减少缴费人数同时,增加了政府的财政负担,而且降低了整个经济的活力。  

  其次是“约束”问题。政府行为的短期化和软约束(例如战后英国工党政府过分扩展的“福利国家”政策,以及法国政府在70年代失业率较高时期采取的“提前退休”政策),成为各国社会保障负担增长过快的重要因素。社会保障支出的刚性,加上政府管理机构的膨胀和管理不善导致的浪费,进一步增加了对当时社会保障制度的财务压力。  

  不过,导致战后各国养老保障制度入不敷出最主要的长期因素,是西方国家人口结构上的变化。60年代中期以后,西方国家的出生率大为下降,预期寿命不断上升,人口老年化阶段提前到来,使养老保险制度的计算基础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按照改革以前规定的缴费水平和支付标准计算,没有一个西方国家的养老保险制度,能够顺利度过2010到2030年伴随战后生育高峰期而来的深度老年化阶段。

  80年代以后,西方国家纷纷进行养老保障制度改革。采取的主要措施有:

  1.改进现行的现收现付制度。通过延长工作(缴费)年限,降低支付标准,取消过度保障,增加各种税收,以维持现行体制的运转。

  2.从“现收现付”向部分积累模式转变。尽量在人口深度老年化阶段到来之前,保持养老基金的盈余状态,并通过投资使之不断增值。

  3.从社会统筹向“个人帐户”模式转变,减少政府在养老保险基金上的财务责任,最终建立一个多支柱的养老保障制度。

  对多支柱的养老保险体系有多种解释。具有普遍意义的解释来自世界银行专家,即三个支柱的设计。第一支柱是由国家依法强制建立,通过税收或缴费筹资的,现收现付确定给付的,广覆盖(全体就业人员或全体公民)、低水平(工资的15%-25%)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第二支柱是国家依法强制推行,依靠企业和个人缴费筹资,通过个人帐户管理的,养老金待遇与缴费挂钩的(工资的40%-50%),完全积累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第三支柱是个人自愿购买的、商业性的养老保险,用以改善老年生活。

  三、对中国养老保障体制改革的启示

  首先,西方养老保障制度的覆盖面,从现代雇佣制度下的工人扩大到全体居民,是一个长期的、渐进的历史过程。要建立一个可持续的养老保障制度,不仅必须强调政府的立法、政策参与和事后监督作用,而且要结合自己国家的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和人口的变化趋势,认真算一下经济账。

  第二,政府必须提供的只是最低限度的、体现社会共济功能的基本养老保障(替代率20-30%);在补充养老保障方面,可以允许个人、商业机构和非政府组织发挥更大的作用,同时由政府提供法律、监督方面的服务。两者相加,总的替代率不超过70%为宜。这样做不只是为了减轻政府的经济负担,更重要地是为了增加经济的活力。

  第三,养老保障不是一个简单的经济问题,涉及许多社会成员的既得利益。因此,即使有了明确的改革目标,也要谨慎对待历史遗留问题,并制定可行的过渡政策和具体措施,切勿操之过急。西方经济学界早就看出了战后社会保障体制存在的问题,而且指明了养老保障体制改革的方向。但至今为止,西方各国的养老保障体制都没有完成向“多支柱”模式的转变。
  
  此外,多数西方国家的养老保障制度开始实行的就是个人、企业缴纳“分摊金”的筹资方式,公民的权利、义务观念比较清楚,有关的社会组织发育比较成熟,向部分或者完全积累的个人帐户模式过渡时阻力较小。中国改革前实行的是低工资、高福利模式,工人并没有形成缴费的习惯,社会组织的发育也需要有一个过程。个人帐户模式的出现,本身就是一次革命。